国 家 文 化 产 业 研 究 中 心
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行字〔2019〕4号
关于印发《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重大活动工作办法》的通知
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全体师生:
《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重大活动工作办法》已经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2019年第六次中心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
2019年7月15日
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重大活动
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影响力,规范我中心重大活动的筹备工作,现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此章程。
第二条成立“国家文化产业中心重大活动”组委会,名单如下:
组委会领导组组长:中心主任
组委会领导组副组长:中心常务副主任 中心副主任
统筹协调小组:中心常务副主任 中心办公室主任
组委会成员:中心教师代表
第二章 组织规则
第三条 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重大活动筹备工作将实行等级责任制,即:第一级组委会组长、副组长制定活动主题、明确相关的方针和政策;第二级统筹协调小组进行总协调,负责统筹分工;第三级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落实。
第四条 明确分工,专人负责。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重大活动作为中心的重点工作,要求中心全员教职员工集体参与。统筹协调小组将结合中心各位教职员工的专长,把各项筹备工作合理分解至中心各位教职员工,每一位教职员工担任一个筹备组的组长,直接负责该项工作。本次高峰论坛实行轮岗制度,中心各位教职员工轮流担任各小组的组长(副组长),承担学术活动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 调动学生参与。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重大活动的办会工作开展中,要形成以教职工为主,以中心学生为辅的工作梯队,积极调动中心学生的参与度与积极性,鼓励教职工将工作合理分配给学生,充分发挥学生的智慧与能力。
第六条 设立例会制度,定期汇报。为保障各项工作能够按照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同时加强各筹备小组间的交流合作,保证信息通畅。故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每两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各筹备组组长将工作进度如实向协调小组组长进行汇报,保障各项工作能够按时完成。
第三章 附则
第七条 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重大活动的承办工作将作为中心教职工年底履职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并将纳入绩效年终结算的体系之中。
第八条 本章程由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