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招聘实验技术岗启事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华师行字〔2017〕10号)的文件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决定面向校内外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实验(工程)技术人员1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实验(工程)技术岗。
二、岗位名称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积极向上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敬业踏实,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2、学历要求:海外及国内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的院校和科研院所毕业的博士或优秀硕士,且第一学历应是上述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
3、具有计算机、信息技术及文化产业管理等相关学科背景;
4、年龄要求:应届博士原则上不超过30岁,硕士不超过26岁。(应届毕业生中有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博士35岁以下、硕士30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具有实际工作经历和良好业绩者优先。
5、公开发表2篇论文及以上,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1次及以上;
6、外语水平:非英语专业毕业生的英语六级成绩要达到425分,英语专业毕业生要通过专业八级,其它语种根据需要确定外语水平。
7、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电脑操作技能;
8、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表达能力、执行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有大型活动组织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安排
应聘者统一登录“华中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通过人事处网站登录或直接登录“华中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218.199.196.166/ppygzz/control/ppzplogin)报名,并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以“姓名+学校+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发送至邮箱43132944@qq.com。联系人:夏老师,办公电话:027-67867695。截止时间:2017年6月18日。
五、招聘与录用
1、通过学校人事处招聘系统审核通过;
2、经审查符合学校招聘条件的,提交人事处(人才办)复核。
3、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成立招聘工作小组,组织进行学术评价和面试考核;面试者以电话通知为准,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能适应本岗位的证书及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4、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召开党政联席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5天。
5、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在本单位对范围内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人事处(人才办),人事处(人才办)按照学校文件审核研究并提交学校审批。
6、经学校审批录用人员来校办理入职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向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党政综合管理办公室咨询,具体人员招聘以参照华中师范大学文件《关于做好2017年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为标准。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2:关于做好2017年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
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