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中心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确保招生质量的前提下,制订中心2023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一、综合考核时间及地点
综合考核将在华中师范大学科学会堂南楼三楼线下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项目 |
地点 |
备注 |
4月7日 上午9:00-11:30 |
现场报到、资格审查 |
科学会堂南楼311资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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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 下午14:30-16:00 |
外语水平考核(面试) |
科学会堂南楼305教室 |
候场:科学会堂南楼318教室 |
4月7日 下午 16:30-18:00 |
专业基础考核(笔试) |
科学会堂南楼318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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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 上午9:00-下午17:00 |
综合能力考核(面试) |
科学会堂南楼305教室 |
候场:科学会堂南楼318教室 |
综合考核资格审查携带材料:1.个人简历;2.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身份证、硕士学位、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往届生);3.外语水平证明原件;4.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详见附件1)。
综合考核当天考生可凭个人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出校园。考生可以进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打印说明见附件2。
二、综合考核内容及形式
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
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是否具备博士培养潜能以及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考核、科研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等。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考核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总分值 100 分。无领导小组进行讨论(每组20分钟),3-5人一组,该组随机抽取一道英语题目,组员用英语提出见解、讨论方案。
3.专业基础考核
采用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对于所报考专业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考试时间 90 分钟,卷面总分值 100 分。
4.综合能力考核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总分值 100 分,具体包括以下两个环节:
环节一:基本情况介绍(5 -10分钟)。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考生需针对以下两方面的 内容做 PPT 汇报:
(1)考生基本情况:教育背景、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科研能力:硕士期间开展的科研工作,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读博期间
的研究计划等。
环节二:考官提问交流(15-20 分钟)。考核组成员针对环节一考生汇报的内容及报考专业相关知识进行提问,考核学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培养潜力。根据考生综合能力考核的面试表现,考核组成员对申请人进行客观评价并打分。
5.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包括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专业基础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三部分,其中,外语水平考核占 20%,专业基础考核占 40%,综合能力考核占 40%。各项成绩和总成绩均以 100 分计算。即:综合考核成绩=外语水平考核*20%+专业基础考核成绩*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40%。
综合考核总成绩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三、录取原则
1.报考相同导师的考生按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并结合报考导师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进行拟录取。
2.若导师无生源或报考该导师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经师生双方同意后可从同专业报考其他导师的未拟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进行拟录取。
3.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总成绩 60 分以下) 不予录取。
4.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拟录取名单,中心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议。
四、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是保障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顺利实施、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中心高度重视,建立严谨、全面、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招生流程,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申诉电话:027-- 67862532
电子信箱: 372506389@qq.com
申诉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
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招生咨询值班电话:027-67863201(工作时间段)
联系人:叶苏
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