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考生的报考纸质材料请于2022年1月4日前(以邮戳为准)寄件(以“顺丰”快递形式、邮寄封面请注明“2022年博士报名材料”)或送至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逾期未寄送报名材料的,则视为报名无效。
以上材料扫描压缩后以“姓名+报考导师+初试材料”命名,于2022年1月4日晚上20:00前发送到1302053066@qq.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华中师范大学科学会堂南楼313办公室(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
联系电话:027-67867695
联系人:叶老师
邮政编码:430079
提交材料清单:
1.《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并签字。
2.学籍证明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各一份;往届硕士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复印件一份;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各一份。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6.2 名同行专家(与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推荐信,推荐专家须手写签名,并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 专著等)复印件;
8.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材料的复印件;
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
11.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提供)。
注: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满足前述条件外,还需向报考单位提交生源所在地教育厅盖章的《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报考“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除满足前述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并通过所在单位的推荐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