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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2022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人才选拔及培养中的主体作用,着力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gs.ccnu.edu.cn/info/1075/7375.htm)精神,我中心特制订本招生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博士生导师等组成,全面负责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下设资格审核小组与综合考核小组,资格审核小组统一负责审核中心考生的报考资料。综合考核小组原则上由5人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教授组成,组长由相关专业博士生导师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选拔质量负责。

二、申请条件

参加“申请考核”制选拔的申请者,除须具备《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相关链接http://gs.ccnu.edu.cn/info/1075/7375.htm建议使用 IE8 以上版本浏览器)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简称“应届生”,需在入学前即2022915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研究生(简称“往届生”),同等学力不能报考。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需提供个人相关科学研究成果,同时提交两名以上同行专家(与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亲笔推荐信。

3.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申请者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TOPIK)的4级。在国(境)外留学获得高等教育学历;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结业证书(有效期2 年以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申请者原则上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未过四级的考生须通过本中心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仅针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申请者)。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招收汉族考生。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

1.所有报考攻读我中心“申请考核”制2022年博士学位的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所有招考类型)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2.报名时间及网址

(1)网上报名时间:20211215——202214

(2)报名网址:http://yjs.ccnu.edu.cn/yjs/jump/bsbm建议使用 IE8 以上版本浏览器

3.报名费用

1)费用标准:2022年报考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费用统一为180元。

2)缴费方式

2022 年博士生招生考试报名费实行网上自主缴费,具体操作步骤请考生查阅《华中师范大学统一缴费平台-缴费流程》,详见http://gs.ccnu.edu.cn/info/1075/7375.htm

4.缴费时间

2022110日上午10:00---2022114日下午5:00

缴费期间,每天晚上11点至12点之间暂停交费,逾期不再接收。

5.特别提醒

报名费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还,请考生在缴费确认前慎重做好决定。

四、提交材料

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并签字。

2.学籍证明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各一份;往届硕士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复印件一份;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各一份。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62 名同行专家(与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推荐信,推荐专家须手写签名,并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8.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材料的复印件;

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

11.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提供)。

注: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满足前述条件外,还需向报考单位提交生源所在地教育厅盖章的《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报考“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除满足前述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并通过所在单位的推荐考核。

申请者必须在综合考核面试时提供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比对核查。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所有考生的报考纸质材料请于202214日前(以邮戳为准)寄件(“顺丰”快递形式、邮寄封面请注明“2022年博士报名材料)或送至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逾期未寄送报名材料的,则视为报名无效。

以上材料扫描压缩后以“姓名+报考导师+初试材料”命名,202214日晚上20:00前发送到1302053066@qq.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华中师范大学科学会堂南楼313办公室(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

联系电话:027-67867695

联系人:叶老师

邮政编码:430079

五、资格审查确定综合考核名单

所有“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寄送相关材料、缴纳申报博士研究生报名费手续。

在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进行评估并打分(百分制),考评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成绩(占2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占30%)、往届生硕士学位论文或应届生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占20%)、代表性学术论文或重要教学科研获奖、重要荣誉称号等(占30%)。即资格审核成绩总分=外语水平成绩评分*2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评分*30%+往届生硕士学位论文或应届生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分*20%+代表性学术论文或重要教学科研获奖、重要荣誉称号评分*30%

选取资格审核成绩总分在60分以上(60)的考生,将相同报考导师的考生进行成绩排序,按不低于12—13(即录取名额:综合考核人数)的比例确定综合考核名单,并在单位官网将综合考核名单进行公示。

六、综合考核

在综合考核过程中,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考察、笔试、面试等方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等。

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是否具备博士培养潜能以及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综合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考察、专业笔试和小组面试:

1.思想政治素质考察

思想政治素质考察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专业笔试

专业基础主要通过专业笔试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对于所报考专业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满分100分。

3.小组面试

环节一:基本情况介绍(10分钟)。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考生需针对以下两方面的内容做10分钟PPT汇报:

1)考生基本情况:教育背景、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科研能力:硕士期间开展的科研工作,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博士研究计划等。

环节二:外语水平考核(10分钟)。考生随机抽取一道英语面试题,用英文对题目进行阐述,并发表个人见解。

环节三:提问交流(10分钟)。考核组成员针对环节一和环节二考生汇报的内容进行提问,考生回答提问。

根据考生小组面试表现,考官对其综合素质、外语水平和专业知识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并打分,满分100分。

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40%、专业面试成绩占60%,满分值为100分。即综合考核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60%,资格审核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七、录取规则

1. 博士录取总成绩以100分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60%,资格审核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2. 综合能力考核总成绩不足60分者,不得录取

3. 思想政治素质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4. 报考相同导师的考生按总成绩进行排名,并结合报考导师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

5. 若导师无生源或报考该导师的考生均不具备录取资格,将在结合专业、导师和考生志愿的基础上,从本专业报考其他导师的淘汰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

八、公示录取

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招生领导小组对考生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综合考核名单后,对具有进入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将综合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含60分),根据考生最终成绩分专业分导师进行排序,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我中心将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送学校研究生院审批,录取名单最终以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录取名单为准。

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招生领导小组

2021年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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