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专业代码060123 授予历史学博士学位)

一、学科专业简介

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是一门新兴的综合性学科。我校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就关注文化遗产的保护,在民间文化遗产、历史文化资源整理保护等方面率先作出了前沿性的工作,近些年来又在文化产业理论、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民族文化遗产数字化等研究方面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和学科优势,并取得了丰硕的学术成果。我校在取得历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之后,设置了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博士点,2008年开始招收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国家所需要的、具有良好政治品质、拥有坚实宽广的专业理论与知识的高层次专门人才。要求毕业生系统把握文化遗产相关基础理论与应用知识,熟练掌握文化创意产业的理论与实务,有独立从事课题研究的能力,能胜任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的教学科研工作或其他相关部门的重要工作。

三、研究方向简介

序 号

研究方向名称

简 介

1

文化遗产

主要对文化遗产的内涵外延、相关理论与方法、发展的历史、现状与前景等进行系统研究,对中国文化遗产的调查、评估、申报、管理与保护等环节进行深入的研究。

2

文化产业

研究文化产业管理的政策法规、文化市场的运作规律、文化企业管理、文化资源开发与产业化、文化创意与数字化技术。

四、学习年限

学制一般为3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实行学分制,要求15~18总学分,按17学时/学分安排教学。学位公共课5个学分,其中外语3学分,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2学分。学位专业课、指定选修课、任意选修课的学分为8~11学分。

六、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对本专业人才培养具有特别重要意义。实践方式主要有开展实地考察、社会调研等。调研实施前要制订计划,完成后要写出调研报告。参加本学科专业的学术活动8次以上,其中2次必须是校外学术活动,每次都要有2000字以上的学习报告,另外本人至少主讲2次学术报告。

实践环节作为一门课程,给予3个学分。实践活动结束后,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实践活动考核表》,由导师和导师组进行考核,确定合格或不合格。表收齐后以院系为单位于学位论文答辩前上交到研究生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答辩,该门课程成绩由研究生处负责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七、科学研究

至少2篇专业学术论文在全国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必须是第一作者,并且是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署名单位是华中师范大学。

八、学位论文

1、博士研究生应在第3学期初确定学位论文题目,通过开题报告,并拟定学位论文写作计划。

2、论文应在充分掌握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有新的发现与创新,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意义,在国内外本专业学术发展中居于前沿地位。提倡严谨务实与大胆创新相统一的优良学风。

九、培养方式与方法

1、参加导师主持的课题研究;

2、课程学习和研讨并重;

3、定期进行读书报告会;

4、围绕论文写作和研究专题调研、讨论。

十、其它

1、凡本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项目均须进行考核。考核方式、成绩评定标准以及有关要求,按《华中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考核及成绩管理的暂行规定》执行。

2、博士研究生必须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在导师指导下,结合本人情况,在入学后6周内,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经导师和专业指导组组长审定后,报学院和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3、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完成与否,是审定博士研究生能否毕业和被授予学位的依据。

 

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简况表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任课教师

0004

第一外国语

68

3

1

公外系

0008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

34

2

2

理论课部

文化遗产学

51

3

1

黄永林

王玉德

文化创意产业专题研究

51

3

1

黄永林

李 林

109206010501

中国文化史专题研究

34

2

2

姚伟钧

109206010502

中国思想史

34

2

2

刘固盛

文化产业与新媒体研究

34

2

1

谈国新

范 军

任意选修课

与导师协商,在其它专业的学位课程中选修,至学分满为止

实践环节

00016

社会调研、学术活动

3

补修课

同等学力、跨学科或专业录取的博士研究生,补修本专业硕士主干课程,并要求通过考核,取得及格成绩,但不计学分。

 

 

 

【字体: 】【收藏】 【打印】【关闭
 
 
 
 
联系我们
地址:湖北武汉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科学会堂南楼3楼
邮编:430079
邮箱:nrcc2006@163.com
电话:027-67867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