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人才选拔及培养中的主体作用,着力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华师行字【(2019】166号)文件精神,我中心特制订本招生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过程中初审与综合考核工作。下设初审小组与综合考核小组,初审小组统一负责审核中心考生的报考资料。综合考核小组原则上由5人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教授组成,组长由相关专业博士生导师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选拔质量负责。
二、申请条件
参加“申请—考核”制选拔的申请者,除须具备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相关链接http://gs.ccnu.edu.cn/info/1075/6502.htm)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简称“应届生”,需在入学前即2021年9月15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研究生(简称“往届生”),同等学力不能报考。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需提供个人相关科学研究成果,同时提交两名以上同行专家(与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亲笔推荐信。
3.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申请者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TOPIK)的4级。在国(境)外留学获得高等教育学历;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结业证书(有效期2 年以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申请者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招收汉族考生。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
1.所有报考攻读我中心“申请—考核”制2021年博士学位的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所有招考类型)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2.报名时间及网址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8日——2021年1月5日
(2)报名网址:http://yjs.ccnu.edu.cn/yjs/jump/bsbm(建议使用IE8以上版本浏览器)
3.报名费用
(1)费用标准:2021年报考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费用统一为180元。
(2)缴费方式
2021年博士生招生考试报名费的缴纳实行网上自主交费,请考生登录华中师范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cwzf.ccnu.edu.cn/,凭报名号(用户名为报名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的后6位)登录缴费。
4.缴费时间
2021年1月11日上午10:00---2021年1月15日下午5:00
缴费期间,每天晚上11点至12点之间暂停交费,逾期不再接收。请招生单位已公示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流程。
5.特别提醒
报名费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还,请考生在缴费确认前慎重做好决定。
四、提交材料
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并签字。
2.学籍证明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各一份;往届硕士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各一份。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6.2 名同行专家(与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推荐信,推荐专家须手写签名,并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 专著等)复印件;
8.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材料的复印件;
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
11.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 提供)。
注: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满足前述条件外,还需向报考单位提交生源所在地教育厅盖章的《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报考“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除满足前述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并通过所在单位的推荐考核。
申请者必须在综合考核面试时提供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比对核查。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所有考生的报考纸质材料请于2021年1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件(以“顺丰”快递形式、邮寄封面请注明“2021年博士报名材料”)或送至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考生邮寄材料后请及时主动与我中心联系确认材料成功寄达。逾期未寄送报名材料的,则视为报名无效。
以上材料扫描压缩后以“姓名+报考导师+初试材料”命名,于2021年1月13日晚上20:00前发送到1302053066@qq.com。(如已交原件的推荐信或学籍证明无扫描件可不用扫描压缩)
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科学会堂南楼313办公室
联系电话:67867695
联系人:叶老师
邮政编码:430079
五、资格审查确定综合考核名单
所有“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寄送相关材料、缴纳申报博士研究生报名费手续。
在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初审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进行评估并打分(百分制),考评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成绩(占2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占30%)、往届生硕士学位论文或应届生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占20%)、代表性学术论文或重要教学科研获奖、重要荣誉称号等(占30%)。即初审成绩总分=外语水平成绩评分*2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评分*30%+往届生硕士学位论文或应届生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分*20%+代表性学术论文或重要教学科研获奖、重要荣誉称号评分*30%。
选取初审成绩总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将相同报考导师的考生进行成绩排序,按不低于1:2—1:3(即录取名额:综合考核人数)的比例确定综合考核名单,并在单位官网将综合考核名单进行公示。
六、综合考核
在综合考核过程中,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包括笔试、面试等方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等。
博士综合考核包括:
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含外语口试)。
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40%、专业面试(含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外语口试)成绩占60%,满分值为100分。即综合考核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60%,最终成绩不计算初审成绩。
所有类型考生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科研潜力、学术水平、外语能力、创新意识与能力等。选取考核综合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按报考导师考生的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按导师排序进入综合考核、拟录取,若该导师无生源,中心内部进行调剂处理。
七、日程安排
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2021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日程一览表
具体事项 |
完成日期 |
备 注 |
1、制定“申请--考核”制工作细则 |
2020年12月18-28日 |
在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单位网站和研究生院网站,对外公布 |
2、考生网上报名 |
2020年12月18日 至2021年1月5日 |
考生查看华中师范大学官网进行网上报名 |
3、考生寄送申请材料 |
2021年1月5日之前 |
以当地邮戳为准,考生将所有申请材料寄(送)至我单位 |
4、确认整理考生报名材料 |
2021年1月6日-7日 |
单位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整理确认 |
5、公示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名单 |
2021年1月8日前 |
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名单将在单位官网上进行公示 |
6、网上缴费 |
2021年1月11日至 1月15日 |
考生进入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缴费 |
7、资格审查 |
2021年1月18日至1月22日 |
专家小组对各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打分,按照比例要求计算出最终得分 |
8、公示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
2021年1月23日前 |
在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单位网站公示综合考核名单,请自行查询 |
9、综合考核考生考核报到时间 |
2021年4月17日 |
上午8:30-11:00在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305会议室 |
10、笔试时间和地点 |
2021年4月17日14:00-19:30 |
笔试科目:专业课(含一级学科及各二级学科) 笔试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
11、综合面试时间和地点 |
2021年4月18日上午8:30开始 |
综合面试分组及地点:报到时见院内公告 |
12、上报拟录取材料 |
2021年5月14日前 |
我中心向研究生院上报申请者的各项考核成绩及拟录取意见 |
13、审查“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与公布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
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 |
研究生院审查拟录取博士生的所有材料,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最终录取情况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
八、公示录取
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招生领导小组对考生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综合考核名单,随后对具有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60%,将综合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含60分),根据考生最终成绩分专业分导师进行排序,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我中心将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送学校研究生院审批,录取名单最终以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录取名单为准。
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招生领导小组
2021年1月5日